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
发布时间:2014-06-14 14:18:58 社区民生考试网 来源:全国公共招聘网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4年6月25日上午在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内举行,具体安排见学院公告。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言语分析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写作能力、技能操作能力和专业知识等。试卷一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占笔试成绩25%;试卷二为公文、材料写作考试,占笔试成绩25%;试卷三为专业知识考试,占笔试成绩50%。高职研究所研究员岗位应聘者仅参加试卷三考试。
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初定于2014年6月26日下午在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内举行,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见学院公告。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礼节礼仪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入围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由学院安排进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应届毕业生尚需由学院安排进行一定时间的业务实习,实习期考核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应在2014年8月31日前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不能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学院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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