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包头市委党校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4-06-06 11:05:20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包头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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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党校教师队伍,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质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改善教师人才结构,更好地满足党校教学用人需求和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 〔2012〕166号)文件精神的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
1、招聘岗位及名额:公开招聘4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相应专业教学岗位,其中经济学专业1名、管理学专业1名、社会学专业1名、民族理论与宗教专业1名。
2、招聘范围:2014届应届能取得和往届已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和党校教育工作;
(三)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以及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四)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且各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
(五)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博士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30日后出生),硕士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30日后出生);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或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被辞退或解职未满五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已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列入行政或事业正式编制);
5.2015届及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研究生;
6.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定向招录培养、未满最低服务期或在试用期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