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招聘事业编制司法工作人员实施方案(4)
发布时间:2013-11-11 18:04:16 赤峰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
(二)体检
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科尔沁绿源网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监察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工作结束后,在科尔沁绿原网上进行公告。
八、考察及政审
报考人员应在体检结束后15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布后进行,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派员考察。按照德才兼备标准,根据招聘方案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对考核不合格的,从拟聘用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报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科尔沁绿原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岗前培训与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在30日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1、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财政部门按用人单位经费渠道从聘用当月起按规定核拨工资和经费。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2013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本方案由阿鲁科尔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实施本方案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未尽事宜及临时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cfpta.com.cn )、科尔沁绿原网(网址:www.kerqin.gov.cn)。
相关联系电话:
纪检委信访室0476—7232863
人事部门电话0476—7233533
考试咨询电话0476-8330744
附件:
2.阿鲁科尔沁旗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司法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
3.阿鲁科尔沁旗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司法工作人员报名表
4.减免考务费申请表
以上是关于阿鲁科尔沁旗招聘事业编制司法工作人员实施方案(4)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阿鲁科尔沁旗招聘,事业单位招考方案的相关信息敬请加入赤峰事业单位考试群 ,及关注赤峰事业单位招聘网。
(编辑:y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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