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红山区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2)
发布时间:2013-07-25 09:46:12 赤峰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
3、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出现异议的,由区监察局牵头,相关专家组成的资格复审仲裁组作出裁决。
(2)应聘人员报名时携带《报名表》(一式一份),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士兵退役证及其他报考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www.chsi.com.cn),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3)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提供工作(服务)单位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实践)、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4)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专设岗位的应聘者,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开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或退役士兵证。
(5)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的,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4、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开始至8月2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5、报名地点:赤峰市红山区三道街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二楼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6、报考人员在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7、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5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定向职位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其定向职位调剂到相应非定向职位内)。
8、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2013年毕业的应届生和低保家庭考生免交报考费,2012年毕业生报考费减半收取。符合减免费条件人员,报名时持《赤峰市红山区公开招聘考务费减免申请表》1份,低保家庭考生需提供家庭低保证明,在报名时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范围。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领取准考证地点:赤峰市红山区三道街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二楼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成绩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2.5分(请报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笔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3、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全部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如果同试题同考官组面试考生仅为1人时,该考生的总成绩须达到其他职位拟聘用考生的最低录取总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面试由区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的标准,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 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同一岗位计划聘用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将另行组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6、符合报名条件,所报专业对口的博士研究生,经体检考核合格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列事业人员编制管理。
(三)体检和考核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
3、考核工作由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编辑:常青藤)
事业单位公众号
贴心备考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