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内蒙古选调生招考公告(3)
发布时间:2012-07-05 16:09:50 内蒙选调生招聘考试网 来源:内蒙古人才网
(二)分配
选调生的分配去向原则上是乡镇苏木(街道)。由盟市委组织部按照需求计划和公务员编制情况,以及本人填报志愿,统筹考虑安排工作。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选调生工作岗位确定后,各盟市委组织部要于10月底前将本盟市选调生安置情况统一汇总,上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五、组织领导
(一)要精心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各级党组织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级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正确引导。
(二)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盟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局、团委、教育局,要认真做好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重要环节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要进行认真的审核把关,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选调生队伍中来。
(三)要严格要求,严肃纪律。选调生考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要严肃选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讲关系、开后门、打招呼、跑风漏气等不正之风。对违反工作要求,给考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1—4812116、4812679。
内蒙古党委组织部
内蒙古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团委
200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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